中国继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集中采集男性居民血样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也开展覆盖所有男性的血样采集工作,引起舆论关注。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发文质疑,这是“明显且过分的违法行为”。

有平武县居民10月23日在官方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四川”上提问,当地龙安镇双安村的每个家庭男性人员被要求参加血样采集,是否属于无差别强制性采集,还是基于自愿原则?

平武县公安局星期二(10月28日)回应称,此次开展的血样采集工作覆盖全县所有男性公民,是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脱氧核糖核酸(DNA)数据库,有效服务预防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开展的信息采集工作。

公安局说:“这项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会向被采集人详细说明采集的目的、法律依据及信息保密规定。”

公安局称,所有血样信息和对应的个人信息,均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不会被泄露或用于非警务用途。

劳东燕星期五(10月31日)在微博发文质疑:“地方公安机关集中采集居住地所有男性的DNA,哪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的,莫不成是把居住地全体男性都当作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了么?”

她说:“我很奇怪,如此明显且过分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多少人出来反对?很多男性自己难道不应该出面反对一下吗?不反对的话,下一次就轮到你自己被采集DNA了,觉得这也没关系吗?”

此前,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安局9月发布通告称,9月5日起集中采集辖区内男性居民血样录入本地DNA数据库,并称这是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直接关联到个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办理;对于防范老人儿童走失、人员身份信息确认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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