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非法操练”逮捕九名男子。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星期五(12月12日)在记者会上说,今年较早时收到市民举报,指有人在九龙新蒲岗一个工业大厦的单位收藏武器并进行军事形式训练,相信有团伙组织反政府人士提供训练。
李桂华称,香港国安处人员星期四(11日)晚上持法庭手令突击搜查涉案单位,当时单位内有六名男子,其中一人正向在场人士进行训示。
据介绍,国安处人员随即入单位内搜查,检取五支长气枪、两支气手枪,五把仿制短刀、一把仿制长剑、搏击用具、黑暴分子常用口号,另外也检获经改装的爆炸品,有引线可用作点燃。人员也在单位内检获一部3D打印机,将调查是否用作自制枪械或零部件。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随即以涉嫌“非法操练”罪拘捕上述六名男子,年龄介于20至25岁,之后在屯门及油麻地再拘捕三人,年龄介于20至22岁,同样涉及非法操练。被捕九名男子报称文员、看更及食店职员等,不排除有很多人接受训练。
李桂华称,这次国安处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非法操练”执行拘捕行动,指明操练是用攻击性武器作操练、军事练习、变阵演习,若只与康乐目的有关则不算违法。
他强调,在现场发现的爆炸品虽为低性能火药,但不等于没有杀伤力,因此警方十分关注,加上警方发现有部分被捕者曾以“黑暴”时期常用的服装出现在大埔火灾现场,令人担心他们在火灾现场的目的,可能存在黑暴苗头。
李桂华指,其中一名被捕者称,希望掌握上述技巧后,可待黑暴再临时攻击警察及政府人员等。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